亢政〔2012〕18号 
  
亢村镇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亢村镇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
  
各行政村、各单位: 
《亢村镇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已经镇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
  
   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
亢村镇人民政府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
  
  
亢村镇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
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
  
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,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 
一、总体目标 
以“消除隐患、防范事故、保障安全”为目标,通过开展专项行动,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,健全防范措施,彻底整治各行业、各领域的安全隐患,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 
二、治理范围 
全镇各行业(领域)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,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消防、道路交通、建筑施工、特种设备、职业健康、农机、水利、电力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。 
三、实施步骤 
按照“企业负责、部门监管、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各牵头单位负总责,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具体负责,全力协助,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整体推进。2012年亢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: 
(一)组织部署阶段。按照《亢村镇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安排》的要求,每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,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镇安委会具体指导下开展专项活动。 
(二)排查治理阶段。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《中共获嘉县委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获发2〔2009〕15号)和《获嘉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》(获安委〔2011〕1号)要求,组织对各行业领域、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,对排查发现的隐患,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做到责任、资金、措施、时限、应急预案“五落实”;对重大隐患,实行政府挂牌督办,跟踪治理,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。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,要从严从重处罚,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。 
(三)总结验收阶段。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验收工作。专项活动结束后,要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,对各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,并将检查情况在全镇予以通报。 
四、工作要求 
各行政村单位在排查中要做到“三不放过”:不放过任何一个企业,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,不放过任何一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。对重大隐患要派专人负责,重大隐患消除前不能保证安全的,责令停产整顿,确保全镇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。每一次检查要有详细的检查材料,要清楚记录企业名称、存在问题、整改情况等,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、检查人员和检查单位负责人三者签字后,交镇安委会办公室存档登记。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将根据检查情况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、渎职责任。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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